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
广大村民朋友:
值此新春佳节,为了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此,镇人民政府特作如下通告,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关于防火安全的规定
1、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要做好辖区防火巡查,对火灾易发重点部位进行值守执勤。
2、村(居)民要积极协助做好防火工作,当好防火义务宣传员,不得将柴草、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室内,柴草应堆码在离房屋50米以外。不得将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物品给小孩玩耍。
3、树立文明用火意识,要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物,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从事野炊、烧烤、上坟烧纸、 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如确需祭祖上坟烧纸,必须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4、当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火灾周边群众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火警、火灾的扑灭工作。
5、对火灾造事者分别处以200元—3000元罚款、拘留、并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玩火引发的火灾,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二、关于环境整治的规定
保护环境,维护生态,人人有责。治理环境脏乱差,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携起手来,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1、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垃圾要实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旧衣服、旧棉絮等不可回收垃圾要倾倒在闲置低洼的空地内,其它生活垃圾要打包存放在垃圾池、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倒入河道。
2、不得焚烧秸杆和垃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维护群众身体健康。违者,每次处以50元—200元罚款。
三、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1、严禁将车辆停放在交通主干道、街道、三岔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有效避免交通堵塞。场镇车辆应停放在停车位内,违者,实行罚款和违章记分处罚。
2、文明行车,礼让三先,不超载,不超速,不抢道,不开霸王车,不非法载客,听从交通指挥,服从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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