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九小场所” 经营业主的公开信
广大“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朋友们: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整治攻坚行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汾阳公安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场所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严禁违规实施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等装饰装修。
六、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人,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停放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七、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敷设线路管道,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
八、定期自查火、电、气、油等危险源,确保安全规范使用。
九、发生火灾后,切勿贪恋财物,要快速有序组织人员逃离火场,并及时拨打“119”或“110”报警电话。
如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场所关系大民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是我们生产经营的根基,也关乎着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筑牢“九小场所”安全防线,携手共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