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村民朋友:
每逢节日,思亲意浓。农历七月十五,是传统中元节。民间习俗焚纸遥寄,流传既久,陋弊多显。自商、周以来,中国人就有祭奠先人的传统,那时多以实物祭奠,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造纸业的出现,人们将思念写在纸上,宣读后进行焚烧,再后来受商业宣传影响,逐步转化为以纸做钱向先人进行祭奠。这种祭奠方式是特定时期的一种情思表达方式,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应有所扬弃。如果再行延续,势必会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干扰群众正常生活,与将天津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大都市相背离。
目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焚烧丧葬用品、搭设灵棚等影响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对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送路”等宣扬封建迷信的行为,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条例》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力求通过法治手段,革除这些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陋习,推进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文明祭扫新风尚。在中元节来临之际,我们提醒广大村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践行《条例》,遵法守法。在公共区域不焚烧殡异用品,不摆放迷信用品,不进行其他不文明殡养,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慎终追远,美德传家。提倡以家庭追思、撰文以祭等方式祭奠先人,追思先人的贤行事迹,传承优良家风。
三、文明祭奠,弘扬新风。提倡以鲜花祭奠、社区共祭等方式祭奠先人,让祭奠方式适应现代文明进程。
尊敬的村民朋友们,为了天津城市文明形象的树立,为了天津人精神风貌的弘扬,让我们共同携手,做文明殡葬、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和监督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带动周边人摒弃殡葬、祭扫陋习。争做文明村民,树立时代新风。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违反《条例》规定,进行不文明殡葬、不文明祭扫的行为,请您拨打市民政局举报电话反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