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移风易俗,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火化。根据上级要求,自即日起,除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外,全县所有居民亡故后一律火化,严禁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土葬.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亡故后凭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企业社保待遇人员亡故后凭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二、提倡厚养薄葬、文明祭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风尚.要尽好赡养义务,自觉做到孝敬在平时。老人去世后,提倡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敬献鲜花等方式举行哀悼,节约不必要殡葬支出,推进文明守孝、戴孝.要自觉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提倡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环保祭祀方式。推行骨灰壁葬、树葬、草坪葬和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
三、实施全民惠葬。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凡是本县籍人员亡故后火化的,(享受国家丧葬政策人员除外)其余人员给予2000元奖励.
四、强化示范引导。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起,严格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执行火化政策;带头革除丧葬陋习;带头节俭办丧、文明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对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联合执法。对违规土葬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因丧葬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妨碍交通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拒绝、阻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殡葬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管理机制措施,严格落实职责任务.要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整治到位,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希望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破除丧葬陋习,倡树殡葬新风,关心、支持、配合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