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查处,“两违”行为,
一、 什么是两违?“两违”,是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行为均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二是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位置,面积,层数,立面结构的,三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四是擅自将临时建筑,改建成永久性建筑的,五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六是以买卖或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二、 为什么要打击“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是城市毒瘤,杀伤力极强,危害性极大,是阻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绊脚石,严重侵占城市公共资源,破坏城市形象,践踏法律尊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按照杜绝新增,拆除在建,消化存量,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决策,是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公平正义良好环境,建设龙川河畔区域性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 “两违”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可以采取责令停止建设,查封施工现场,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限期拆除,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强制拆除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已送司法机关。五是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的态度处置到位。打击“两违”建设行为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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