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为了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牢记安全、遵章守法。不乘违章车、不坐违章船、不做违章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须知
1、农用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禁载客拉人。
2、所有上路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载。
3、客运车辆超载20%,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机动车行使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6、严禁驾驶车况性能不好的车辆。
7、不准乘坐无明显客运标志的车辆。
8、行人过公路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安全。
9、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
10、坚决杜绝报废车辆、拼装车上路行驶。
11、在弯道、窄路、陡坡处要减速,请小心谨慎驾驶。
12、驾车行驶中,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行驶、不接听电话、不客货混装、不违章超车、不得带病开车、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乱放车辆。
安全生产须知
1、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娱乐场所一律不准营业。
2、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非煤矿一律不准开采。
3、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含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
4、未经安全检查许可的特种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行。
5、未经供电、燃气部门允许,一律不准私搭乱接用电用气。
6、未经安全检查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经营。
7、未取得合法证、照的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特种设备和驾驶机动车辆。
8、新、扩、改建工程、新办企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施工和开业,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三无”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报警电话:122
注:广告录音案例仅供商家参考,并非有效广告信息。购买、定制录音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