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施工安全规定
一、一般性安全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2m以上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上班前不准饮酒。现场不准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掷。
6、非机电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严禁无关人员操作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和机具。
二、开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司钻工钻孔前,c,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良好。
3、风钻钻孔时,将支架安置稳妥。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在打眼同时装药。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司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5、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需及时排除。
三、装碴及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货混装,装载机不准载人。
2、装碴时,运砟车辆应停稳并制动,起动前应鸣笛。
3、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3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4、 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行人走两侧人行道。不与机械车辆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5、车辆运行前应保持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四、支护、衬砌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开挖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值班负责人员每天应同安全质检人员对开挖面地质以及各部支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检查一次,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加固处理并做出详细记录。
3、喷射支护前,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喷射手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4、机械转动部分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5、二次衬砌前铺设防水层。工作台架下净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工作台架衬砌台车就位后,应用卡轨器固定在轨道上,防止溜车。
7、衬砌台车使用时遵守下列规定: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并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衬砌台车工作台架上施工照明用电线路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电线绝缘良好,防止电线破损、漏电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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