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你们好: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今年李家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垃圾,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保证“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焚烧、乱抛乱放秸秆。严禁在路边、塘边、渠道等地方随意乱堆乱放秸秆。
焚烧秸秆的危害:一是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山坡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三是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我镇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爱我家园,践行文明,从我做起,禁烧秸秆。广大农民朋友们,习总书记说:“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改变耕作观念和方式,携起手来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积极推行综合利用,为守住蓝蓝的天、清清的水、绿绿的树,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