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垂钓倡议书
长江禁捕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母亲河是我们儿时最美好的记忆,是远方游子对家乡的牵挂,是养育一方生民的净土。我们怀念南广河畔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怀念鲤鱼窝的杨柳依依、和风徐徐;怀念龙潭湾的高山流水,碧波荡漾……为贯彻落实十年禁捕政策,保护、改善南广河、等河流生态环境,规范垂钓行为,嘉乐镇人民政府发出如下倡议:一、严守规定。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渔期内不得在天然水域垂钓, 不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垂钓;不买卖天然水域渔获物;非禁渔期每人仅使用一杆一线一钩进行娱乐性垂钓;不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的钓具、钓法及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不使用船艇、竹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和捕捞。二、合理用饵。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不使用鱼虾活体水生生物作为钓饵;只使用人工饵料或仿生料。三、爱护环境。不在江河两岸设置永久性钓鱼钓台,不破坏钓鱼场地环境,不损坏花草、树木、庄稼和公共设施,不往水中丢弃垃圾,自觉带走垂钓产生的垃圾。四、对于违规垂钓人员以教育为主,暂扣钓具一定时间给予返还。(第一次暂扣一个星期,第二次暂扣15天,第三次暂扣30天)对于多次违规垂钓,3次后不配合不支持巡护禁捕工作的,移交渔政立案查处。但对拦河网、地笼、撒网、可视钓竿等禁用钓具则直接没收,由乡、镇政府、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销毁。电、毒、炸违法行为由渔政及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严惩不贷。五、同心守护。积极加入反电、毒、网、炸鱼、锚鱼志愿者组织,如发现“电、毒、网、炸鱼、锚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向渔政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政府举报。举报电话:()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遵守长江禁捕规定,文明垂钓,守法垂钓,共同保护母亲河,让蓝天更蓝,碧水更绿,将钓鱼运动推向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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