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解决当前农村脏乱差问题,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三清、三拆、三治”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三清”:一是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二是清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乱堆乱放的杂草杂物堆。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三拆”:一是拆除院墙旁、村道内、公共空地上乱搭乱建的养殖窝棚、柴草棚、露天粪坑茅厕及构筑物。二是拆除没有使用价值、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三是拆除影响人居环境的破旧土坯“危旧房”和长期闲置废弃的“僵尸房”。
“三治”:一是整治拆除非法占用、乱搭乱建、“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建设的“违章房”。二是治理农机具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积、杂草树枝树根乱堆乱放、建筑材料随意摆放、垃圾乱堆乱扔、生产生活资料摆放不整齐不规范问题。三是治畜禽养殖、人畜混居等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人居环境面貌、惠及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行纠正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未自行拆除、清理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