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某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己正式启动,将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集中征缴期为某某年9月底至某某年3月31日。一般户缴纳标准为320元/人,脱贫人口及低保对象缴纳标准为180元/人,某某年优抚对象城乡医保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全额缴纳,个人不再自行缴费,错过集中征缴期的参保群众,除低保对象等动态参保群众外,其他人群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900元,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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