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乐林场温馨提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人人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绿色大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
1.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隆化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此命令:
一、全县均为一级火险县级单位,全县全域为防火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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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
孝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为您宣传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
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2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森林防火工作,林区各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某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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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恒山旅游景区游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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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森林防灭火“十个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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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森林防火禁火令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新一轮重点森林防火期。为加强重点防火期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并发布《十堰市森林防火禁火令》: